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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高速沿线四成广告标牌完成清拆

网络 2012/8/23 10:22:18 连云港广告网 字体:  浏览 0 我要评论

    广深高速、虎门大桥东莞段沿线景观综合整治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为确保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广告标牌、违章建筑、窝棚以及脏乱点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治,8月21日,以进一步部署该项整治工作为主题的情况汇报大会在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召开。
    会上,备受关注的拆迁补偿、拆除进度等问题得到进一步明确。东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在会上强调,市委、市政府对该项整治工作极为重视,将其纳入问责事项,希望沿线各镇街及各相关部门领导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主动克服困难,确保任务完成。

    拆除违建进度仍缓慢

    据最新数据统计,截止8月20日,全市沿线各镇街已拆除的各式广告标牌占到总任务数的39.6%;已拆除违章建筑占到总数的14.2%;已清理脏乱污染物的数量占到总数的35.2%;已清理窝棚等临建物的数量占到总数的40.3%。对于这一数据,梁国英表示总体进展缓慢,特别是部分镇街需要拆迁、清理的任务数量大,工作成效却很低,影响了全市的整体进程。
    主要负责协调此项工作的东莞市景观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景观整治办”)对此表示,主要是由于补偿标准模糊、各镇街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造成整治工作整体进展缓慢。其中,不少违章建筑属于此前“四清理”时遗留的“尾巴”,整治好有一定难度,镇整治办对此有畏难情绪,不敢硬碰,不愿主动做说服工作。还有部分镇街则不配合提供文字、图片资料,但核查单位在高速公路上查看,仍有不少需清理项目遗留,怀疑存在漏报、瞒报的可能。
    涉及到最为核心的补助环节,由于市财政的补助方案实施细则尚未下发,补助标准和原因不明晰,也造成不少镇街对此保持观望态度。再加上不少广告标牌多是村(社区)提供土地,相关收入也是村(社区)的收入之一,在补助不明确的前提下,也影响了基层社区主动推进的积极性。

    补偿款现由镇财政代付

    为此,梁国英在会上承诺,只要是符合补偿范围的,市财政一定会足额发放。目前,这一块补偿先由镇财政代付,等市财政的景观整治补助实施细则出台后,进一步明确拆迁补助标准和范围,将为各镇街指定具体的拆迁补助方案提供指导。市交通局也表示,目前正在对已经上报清拆的广告招牌进行核查,确定其是否属于合法范畴,再据此圈定补偿名单。

    此外,景观整治办也建议在8月下旬,就广深高速和虎门大桥东莞段景观整治工作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力促各单位步调一致完成任务。同时,建议市政府督查室制定相关问责制度,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期完成预定任务、违纪违法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梁国英对此补充强调,市委、市政府对此次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并在联席会议上表决通过将其纳入问责事项。“问责的结果,轻则诫勉谈话、重则按照党纪政纪处理,更严重的直接撤职免职。且不说处罚的轻重,对于很多人而言,还涉及面子问题。”
   
    景观综合整治工作进度表

    广深高速、虎门大桥东莞段沿线1000米范围内的广告标牌1272块,已拆除504块
    广深高速、虎门大桥东莞段沿线1000米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416幢,已拆除59幢
    广深高速、虎门大桥东莞段沿线1000米范围内的脏乱污染物330处,已清拆116处
    广深高速、虎门大桥东莞段沿线3000米范围内的窝棚等临建物526处,已清拆212处

清拆规则:

    1、广深高速、虎门大桥东莞段80-1000米范围内涉嫌违法的广告标牌已由市整治办统一对外公告,各镇街整治办要一视同仁、一律拆除,不予补助;
    2、查证经东莞市相关部门(市属部门、镇街)批准的1000米范围内两侧广告标牌,一律拆除,按程序予以适当补助;查证经省公路管理局批准的未到期广告标牌,将对外公示,待审批期限到期后再拆除,不予补助;
    3、1000米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构筑)物,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牵头,认真核查,不遗不漏,全面清理,扫清尾巴;
    4、3000米范围内的窝棚等临建物的清拆,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认真核查;
    5、沿线镇街完成清理目标后,要及时组织高速公路业主等单位,严格按照市景观林带建设的要求及时进行绿化美化,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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